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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9 16:5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29       报名截止:2021-06-02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并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北民族大学主页:www.xbmu.edu.cn。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辅导员。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根据专职辅导员必须入驻学生公寓有关工作要求、学生性别比例和已有专职辅导员性别结构,计划招聘男性专职辅导员5名、女性专职辅导员5名。
(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
(九)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西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的不得聘用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西北民族大学网站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日截止。应聘人员须登陆西北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后填写提交应聘信息。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210.26.14.203:8080/zp.html#/
应聘人员确认系统成功提交完成后,请同时将附件《西北民族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单独发送至邮箱szk@xbm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报考岗位。并及时加入工作QQ群:690373710.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学校组织人事部网页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四)现场确认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地点为西北新村校区舞蹈大楼101机房(2021年6月15日9:00-12:00.14:30-17:00)。现场确认审核通过人员获发准考证。
2.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书面证明材料,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须为2021年开具;
(3)《西北民族大学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可证明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有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5)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蓝底);
(6)个人简历;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工作岗位说明。
(五)考试安排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面试。
1.2021年6月16日上午,笔试。
2.2021年6月16日,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3.2021年6月17日,面试。
4.2021年6月17日,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
(六)体检
按公开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2021年6月18日上午在西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八)审批
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等结果审核后,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九)公示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学校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入职
经公示且入职前审查无异议后,学校按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六、招聘考试细则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辅导员岗位知识、思想政治理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写作能力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二)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分数线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格(60分)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按照实际及格人数确定和公布面试人选(达到分数线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胜任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及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五)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于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公布。
七、招聘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管理并按国家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宜
(一)招聘全过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或违反回避制度的情形,取消应聘资格。正式聘用后查实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人事调配条件。
(三)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未在指定系统内完成提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报名无效。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须准确有效且保持畅通,学校在招聘过程中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五)招聘各阶段时间进度等如有变化,将通过学校组织人事部网页和工作QQ群发布相关信息。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学校纪监审办公室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试现场全程录像。考试期间,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考试用品参加考试,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通报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931-2938051/2938052
工作QQ群:690373710